业主与物业,彼此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在这样的紧密联系下当然也很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前不久,市民孙女士向栏目组反映,她有一套一直未装修入住的房子,前不久转卖时却与物业发生了一些矛盾,这她觉得很困扰。事情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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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质疑物业收费 记者帮忙寻求解释
那么,关于孙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即来到了浩然国际花园小区所属的南京建宇物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费是按照物业法所规定的空置房的标准来收取的。
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现在物业公司是2015年9月1日入驻浩然国际花园小区,由于孙女士已经把房子转卖了,所以实际上她应缴纳的物业费是从2015年9月1日开始到今年的3月31日,再加上孙女士没有入住,她的房子属于空置房,所以物业费是减半的。而关于孙女士所说的看房费十块钱,工作人员也做出了解释。收取十块钱只是物业本着对业主负责的态度,在看房方不能提供证件的情况下,以收取一定押金等方式来区分责任人,并且这个十块钱在中介归还钥匙时也会退还给他们。
工作人员表示,孙女士所说的“看房费”并不是完全准确的,可能因为沟通不及时,其中有一些误会。她们也希望能用自己的行动更好的为业主提供服务,化解物业和业主之间本不该有的矛盾。
物业与业主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物业服务也讲究用真心换真情。通过孙女士的这件事,每个人除了知道一定的物业费缴纳标准之外,也了解了沟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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