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交通违法罚款逾期未缴款的催缴公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的有效执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2025年10月至2026年5月期间因交通违法被公安交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逾期未缴纳罚款的39名当事人予以公告。请被处罚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依法足额缴纳罚款及滞纳金,逾期仍不履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21日
《交通罚款逾期未缴款人员名单》
及罚款缴纳方式
二、交通违法罚款未缴纳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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