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陈女士”:
去年7月本科毕业,就职于滁州长电科技,交社保满6个月,本人及亲属在滁州均无房产,工作至今准备租房居住,想了解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滁州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申报一览表”中的企业补贴资金凭证(加盖企业公章)是指什么?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了解,您符合毕业未满五年新就业无房职工。根据《滁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滁政秘﹝2023﹞6号)文件规定,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5年,且在本市城区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2.在本市城区无住房、经营性用房,或者父母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
3.在本市城区内租房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备案并在租赁期内。
因您工作地在开发区,根据属地申请原则,建议由您工作单位向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已告知您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联系方式0550-3215368。
网民“张先生”:
您好!紫南社区山头居民组位置处于万达广场与粮食储备中转库交叉处附近。居民组入口处安插“待征收”牌子已有几年时间,现咨询一下2023年是否有对山头居民组的拆迁计划?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征收工作是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分步实施。经核实,您反映的紫南社区山头居民组块确已列入“十四五”棚户区改造计划中。目前,2023年房屋征收项目计划正在制定中,待市政府批复后,若该区域纳入2023年房屋征收计划,辖区政府将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