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芜湖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实行临时加价的通知》。根据通知,此次春节的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4元/车次,加价时间为1月21日(除夕)零时至1月27日(正月初六)二十四时(共7天)。
各巡游出租车公司即日起可到属地税务主管部门申领1元、2元定额发票,发放给驾驶员使用。同时要求各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要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在巡游出租车醒目位置张贴临时加价标贴提示,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做好向乘客解释说明,明码标价等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来源:芜湖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