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广告业主及经营者的一封信
根据滁州市城管委员会《关于认真汲取吉林长春“9.28” 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的通知》(滁城管办〔2022〕31号)文件,以及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自即日起至12月25日止,在全椒县全县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或人员密集场所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违规设置广告牌匾遮挡窗户造成的消防安全问题,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一、全面排查。紧盯风险隐患突出、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领域,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开展全面摸排,登记广告设施信息、确认责任主体,以及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检查等工作,摸清隐患底数,形成问题清单,确保排查到位。
二、限期整改。各类广告牌匾必须按规定形式、尺寸、位置进行设置,符合国家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遮挡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不得设置在建筑扑救面影响灭火救援;不得封堵建筑物排烟外窗等。
责任主体为相关设施产权单位(产权人),自收到本信之日起7日内完成自查整改,对存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相关障碍物一律自行拆除,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无主广告设施由主管单位或属地统一实施整改。
三、整治拆除。对查找出的问题隐患,逾期未能整改消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采取停业整改、强制拆除、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理措施。
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刻汲取相关事故教训、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责任主体应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将风险隐患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全力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全椒县消防救援大队
全椒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来源:美好全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