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男子酒后滋事咬伤特警队员涉嫌妨害公务的头条文章。文章发布后,众多网民发表评论对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辱警、袭警违法犯罪行为表示支持、点赞并将持续关注。
但也有个别网民(可能为被刑拘男子亲属)留言对公安机关提出质疑。其中提及“民警暴力执法”、“寻求特警求助不理不睬”、“警方捏造事实”三方面内容。发现网民留言后,微信公众号小编第一时间回复并公开其留言,此后该网友自行删除部分言论。
提示: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执法权威不容亵渎。对恶意袭警辱警、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规定从重处罚。
暴力抗法就是一些群众或犯罪嫌疑人面对警察的执法行动而采取的对抗措施。暴力抗法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蔑视和挑衅,具有较大的社会负面效应,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人民群众失去安全感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警察执法现场不是普法场所,警察执法之时也不是民众表达质疑的时机!如果认为警察执法有违法或不妥之处,请先服从,然后通过投诉、复议等法律途径寻求公平、正义!
针对暴力抗法,《人民警察法》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暴力袭警、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经警告无效,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直至将其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