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7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5150元,与2016年的59102元相比,增加了6048元,同比名义增长10.2%,增速比2016年加快3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7927元,同比名义增长10.8%,增速比2016年加快3.2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9%。
分地区看
2017年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是合肥、马鞍山、黄山,分别为74683元、71809元、66197元;列后三位的是宿州、亳州、安庆,分别为53461元、53596元、55491元。同比名义增长率居前三位的是淮北、黄山、马鞍山,分别增长25.1%、15.3%、13.7%;列后三位的是滁州、宣城、铜陵,分别增长6.2%、7.0%、7.8%。
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区 | 2017年 | 2016年 | 名义增长率 |
合计 | 65150 | 59102 | 10.2 |
合肥市 | 74683 | 68416 | 9.2 |
淮北市 | 60372 | 48266 | 25.1 |
亳州市 | 53596 | 48036 | 11.6 |
宿州市 | 53461 | 48874 | 9.4 |
蚌埠市 | 59096 | 54006 | 9.4 |
阜阳市 | 57010 | 52841 | 7.9 |
淮南市 | 65621 | 58543 | 12.1 |
滁州市 | 65273 | 61436 | 6.2 |
六安市 | 63004 | 57287 | 10.0 |
马鞍山市 | 71809 | 63184 | 13.7 |
芜湖市 | 65067 | 59930 | 8.6 |
宣城市 | 64163 | 59983 | 7.0 |
铜陵市 | 64090 | 59466 | 7.8 |
池州市 | 60397 | 53672 | 12.5 |
安庆市 | 55491 | 50765 | 9.3 |
黄山市 | 66197 | 57422 | 15.3 |
分行业门类看
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8235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3571元,卫生和社会工作83435元,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1倍、1.283倍和1.281倍。年平均工资列后三位的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6132元,住宿和餐饮业36966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8500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5%、57%和 74%,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72,与上年相比差距扩大了0.12。
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业 | 2017年 | 2016年 | 名义增长率 |
合计 | 65150 | 59102 | 10.2 |
农、林、牧、渔业 | 36132 | 34264 | 5.5 |
采矿业 | 73210 | 57981 | 26.3 |
制造业 | 59089 | 54614 | 8.2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98235 | 89223 | 10.1 |
建筑业 | 52814 | 51399 | 2.8 |
批发和零售业 | 53081 | 49999 | 6.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65444 | 61038 | 7.2 |
住宿和餐饮业 | 36966 | 34897 | 5.9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77304 | 72390 | 6.8 |
金融业 | 79039 | 76724 | 3 |
房地产业 | 61085 | 60543 | 0.9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1665 | 47667 | 8.4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83571 | 73035 | 14.4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53681 | 46332 | 15.9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48500 | 44353 | 9.3 |
教育 | 72792 | 64322 | 13.2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83435 | 71104 | 17.3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62014 | 55773 | 11.2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74487 | 63744 | 16.9 |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
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7573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6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其他内资单位5256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1%。
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 | 2017年 | 2016年 | 名义增长率 |
合计 | 65150 | 59102 | 10.2 |
国有 | 75733 | 66210 | 14.4 |
集体 | 56758 | 50976 | 11.3 |
股份合作 | 58939 | 55973 | 5.3 |
联营 | 67861 | 58950 | 15.1 |
有限责任公司 | 57090 | 52758 | 8.2 |
股份有限公司 | 66900 | 62019 | 7.9 |
其他内资 | 52569 | 45731 | 15.0 |
港澳台商投资 | 56227 | 54766 | 2.7 |
外商投资 | 65315 | 60453 | 8.0 |
2017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7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1199元,与2016年的39110元相比,增加了2089元,同比名义增长5.3%。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1%。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2)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3)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4)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计算公式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
信息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是天长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欢迎投稿、合作、分享、建议
投稿邮箱:ahtcf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