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被执行人万某因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期间,他的家人主动来到天长法院,和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当场给付7.2万元赔偿款,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一桩11年的陈年旧案得以圆满执结,万某提前得以提前释放。
2006年10月28日,被执行人万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撞上了申请执行人吴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造成吴某严重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万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就赔偿事项未谈拢,吴某将万某告上法院。法院判决万某赔偿吴某各项损失金额76898元。判决生效后,万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执行中,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找万某,都无功而返。原来,万某为躲避执行,在案件判决后就到外地打工,案件因此中止。去年底,吴某打听到万某可能已回天长,于是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江淮风暴”天长战役打响后,该院准备以拒执罪追究万某刑事责任。慑于法律威严,万某于4月26日主动到法院,找吴某协商,未达成协议,法院依法对万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在拘留期间,万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联系家人筹钱,并主动与被申请人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协议,其家人也当场付清了赔偿款,万某也被提前解除了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