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
定远县2017年脱贫攻坚
到 户 政 策 汇 编
三、户用光伏收益分配政策
扶持对象: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贫困户。
补助标准:收益分配每户每年2100元。
上报流程:收益分配贫困户按照“本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审定、公示,县级审核、公告”等程序确定。
动态管理:户用光伏收益分配采用“一年一评议一申报”的动态管理模式,“符合条件的进,不符合条件的出”。
四、资产收益分红政策
扶持对象: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扶持内容:70个村级光伏电站、23个烘干设备及已产生收益的所有“一村一品”项目,按照不低于50%的收益比例,折股量化分配给贫困户。
五、就业脱贫辅助性工作岗位
扶持对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且主要通过产业脱贫方式的贫困户不列入上岗对象。
岗位数量:2017年共700个岗位,岗位主要包括农村保洁、治安巡逻、山林防护、水库安全管理、公路养护、学校安全管理等岗位。
工资标准:每人每月800元,按月拨付,年收入9600元。
申报程序:按照本人申请,村民组推荐,村委会评议并公示5天,乡镇政府审核,扶贫办复核,人社局审批的程序进行。
六、就业扶贫驿站(车间)政策
扶持政策:
1.培训补贴。就业扶贫驿站(车间)新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在培训期间并可享受生活和交通补贴,合计每人每天50元。
2.就业补贴。对入驻就业扶贫驿站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协议,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岗位补贴(我县目前为575元每人每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
来源: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