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一辆水泥罐车在施工修路时突然自燃起火,火势无法控制,情况十分危急,车主郭某立即报警求助。定远县公安局蒋集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将火扑灭,避免了二次事故的发生。
5月14日上午,定远县公安局蒋集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辖区有一水泥罐车在施工过程中起火自燃,情况十分危急。接到报警后,蒋集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当民警到达时水泥罐车的车头已被大火吞噬,烧得面目全非。考虑到罐内的水泥可能因罐体温度导致罐内压力过高后发生粉尘爆炸造成二次事故,民警立即疏散现场围观群众,设置警戒,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由于消防大队距离此地较远,开车赶来需要一定时间,所长吴传礼决定带领民警一起从周边群众家中借水扑火,进行先期处置。经过15分钟的奋战,起火车辆明火全部被扑灭。此时消防大队赶到现场,由于车辆温度较高,为了防止发生复燃,消防队员继续出水对车体进行降温,直至无任何安全隐患。
事后据车主郭某介绍,该车自燃或由发动机件线路故障引起的。事发突然,且大火迅速蔓延至驾驶室,慌乱中驾驶员只好弃车逃生,水泥罐车车头几乎烧毁,所幸明火扑灭及时,车上水泥未发生燃烧爆炸产生二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