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椒县“七个规范”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道路建设。
一是规范技术结构和标准
新建土路的基底层处理必须先放样整出路形,下挖厚度30厘米,先铺筑30厘米厚山皮石(含碎石量70%以上),再铺筑3厘米厚碎石进行填缝整平并压实(路基须在一事一议水泥路申报前完成建设)。新建水泥路路基是砂石路的,也必须先放样整出路形,局部路面有坑槽或路基差的部位须采取山皮石(含碎石量70%以上)进行处理并压实。 面层采用不低于18厘米厚的C30水泥混凝土面层(设计弯拉强度≥4.0MPa)。路面宽度按合同要求。局部纵坡整平、线型调整按规定进行,边坡比为1:1.5。
建议采用商品水泥混凝土,要求选择规模较大、规范的混凝土搅拌站,出厂的混凝土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并承诺对出厂的混凝土质量负责。
水泥混凝土路面所使用的钢模,不得低于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水泥混凝土路面要进行压纹处理,要求线条顺直,深度基本一致,不错位。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委托的现场监理人员的督促指导,并主动提供相关材料。
根据项目地理位置和工程量,须对道路项目建设进行设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和招标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
所有参与道路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都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同类项目可以捆绑招投标。各镇政府可以采用邀标的方式确定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对施工进度、安全、质量、造价进行全过程控制。镇政府须督促行政村安排专人对道路施工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并留有相关文字和影像资料。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受益群众参与监督,行政村根据需要组织项目所在村组的老党员、老村干、回乡退休老教师、老退伍军人和热心的村民参与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
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对已完工工程进行自评,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评定,由监理单位出具合格的评定报告。施工单位提交书面的验收申请至行政村。镇政府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由行政村先组织项目所在村民组的受益群众,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对项目的外观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提请镇政府验收。由镇政府组织镇相关单位、包村负责人对所在村的道路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镇政府委托中介机构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决算资料进行审核,经镇政府复核同意后,出具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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