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谯区住建局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南谯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问题。对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办法》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用于支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资金的分配与下达、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财政、住建、乡镇等各级各单位在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接受不定期督查,对查出的资金使用违纪违规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将严肃问责。
主办:中共南谯区委、南谯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南谯区委宣传部、南谯区传媒中心
编辑:王莹
审核:杨读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