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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1名。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于2018年4月26日起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8日—5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地点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综合大楼1楼113室(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咨询电话:0550-3854629。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中: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聘用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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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经凤阳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凤阳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0名。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4月27日在凤阳政府网、凤阳先锋网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2日——5月16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门大厅内(政务新区)。
咨询电话:0550-6735941。
2、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已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可于2018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种类及编号的书面证明。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凤阳政府网、凤阳先锋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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