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发挥团员青年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模范带头作用,按照市委“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工作要求,团市委决定成立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青年志愿服务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范围
市直及南谯、琅琊、经开区、苏滁产业园各级团组织。
二、人员组成
上述团组织中团员青年。
三、服务类别
成立青年创城宣讲队,每队人数5人左右;成立供电、家电、医疗、消防、法律、心理等专业青年志愿服务队,每支3人左右;成立爱心助教、生态环保、留守关爱、交通劝导、亲情陪护等志愿服务队,每支3-5人不等;成立少先队宣讲、亭城小卫士、小小志愿者等少年儿童志愿者服务队,人数不等。
四、工作内容
紧紧围绕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要求,开展政策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礼仪等宣讲;围绕网格文明创建开展便民利民、阳光关爱、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
1.参加由市文明委、团市委组织的全市性文明创建集中活动。
2.参加以网格为基本单位的文明创建活动,主要由相关网格负责人、包保单位联系参加。
3.在重要时间节点(五四、六一、七一、重阳节)等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由青年志愿服务队主动对接相关网格。
五、工作要求
1.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青年志愿服务队成立后要发扬“互助 、奉献 、友爱、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听从安排、响应号召、主动参加到各项志愿服务中。参加志愿服务,作为年度申报最美青年志愿者、最美青年志愿服务队申报依据,作为年度“两红两优”申报依据,作为所在单位网格月度、年度考评、文明创建工作考核依据。
2.各青年志愿者要在志愿服务平台注册,做好志愿服务纪实工作,为各项申报提供凭证。
3.各青年志愿服务队人员名单请于4月27日前报团市委办公室,联系人:苏靖,邮箱:17856036551@163.com。

附件:
1、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青年志愿服务队分配表
2、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青年志愿服务队登记表
共青团滁州市委 滁州市文明办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青年志愿
服务队分配表
说明:各青年志愿服务队坚持对应专业服务为主、全面服务为补充,可根据服务要求自行调整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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