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滁州中院坚持一体化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职能作用,创新法庭参与乡村社会综合治理方式,将审判职能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16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28654件,其中2016年12959件,2017年13294件,2018年1—3月2401件,审结案件数呈逐年上升态势,2017年人民法庭年人均办案246件,较2016年增长43%。
一是优化法庭规划布局。目前,滁州市已建成投入使用人民法庭30个,其中新建、改扩建8个,10个人民法庭面积超过1000㎡,辖区法庭面积2.8万㎡。立足新时代农村改革发展,在农村改革发源地设立全国第一也是唯一一个村级法庭—小岗村人民法庭,建筑面积1930㎡,可通过信息化手段与最高法院直接连线。所有人民法庭均实现了办公区、审判区、生活区分离改造,文化室、干警活动室等配套设施完善,法庭绿化率均超30%。
二是妥善审理涉农纠纷。制定服务“三农”意见,规范涉农案件办理程序,统一裁判标准。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民商事案件122件,在11个农业生态园设立法官工作室、巡回办案点,积极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提供法律支持,依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入股、抵押等案件46件;出台产权保护意见,妥善审理涉农产权保护,持续强化涉农案件执行力度,今年以来执结涉农案件159件,标的380.6万元,受理破坏农村社会秩序、扰乱农业市场秩序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9件,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拓展纠纷化解渠道。立足于法庭辖区自然、人文、历史等特点,结合风土民情,加强人民法庭与基层自治组织的协调联动,明光潘村法庭先行试点“1+3”庭所共建多元解纷模式,已成功将161件案件化解在诉前。来安法院人民法庭,一个法官对接一个乡镇,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定远张桥法庭在二龙乡设立“回民法官工作室”,与地方党委和民间调解组织共同处理少数民族聚集区涉农纠纷,打造“无诉讼乡镇”。天长秦栏法庭立足地方孝文化,设立“孝心调解室”,邀请当地道德模范、“最美家庭”代表等参与家事、邻里等纠纷调解,已成功调解各类案件94件。
四是创新便民利民举措。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在全市成立30个诉讼服务站,人民群众可在法庭直接立案,截止目前法庭直接立案8402件,开通人民法庭服务农村远程服务系统,实行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送达、移动端缴费,截止目前人民法庭网上立案4356件。为缩短服务半径,全市法院已建立21个社区法官工作室和102个农村法官工作室,农村法官工作室均设立在距离法庭偏远的行政村,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法律咨询600余次,调解各类纠纷310件,巡回审判49次,最大限度方便农村群众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