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小区的你知道自己有一笔钱
一直没有领回去么?
如果不相信的话
你自己去问问呗

问了,小区的负责人说不知道
那我们先来看段视频了解一下吧
小区公共区域打广告
这些有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呢
公共区域广告的收入又应该给谁呢
这笔钱本该属于全小区的业主
可是你却一分钱也没有拿到
是不是很生气?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小区电梯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可以用于补充物业公司的专项维修资金。电梯间、小区楼房外墙等部位都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依据“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这部分广告收益应该属于业主所有。
另外,业主对利用公用地方所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2016年3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个案例,一物业公司在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AB区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

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公司则称,从2004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运营成本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有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住小区这么长时间
没有想到公共区域的广告也有这么大的学问
你明白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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