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王派出所接报警电话称:在西王镇马塘村中许组,有人因为鱼塘承包权发生口角并引起撕打,有人受伤。
接警后,民警童文清等人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一边询问沈某某的伤情,一边固定现场证据。经现场了解,当事人宣某某与沈某某是邻居,宣某某所承包生产队的鱼塘已经到期,但还没有进行清塘等收尾工作。此时沈某某扬言鱼塘已经到期,鱼塘属于生产队所有,他有权利在鱼塘中放鱼苗。两人因此发生口角,进而发生厮打。在厮打的过程中,宣某某将沈某某拉倒在地并用膝盖压在沈某某的胸部,造成沈某某受伤。
考虑到宣某某与沈某某是邻居,且引起厮打的主观恶意不大,为更好的化解邻里矛盾,民警童文清进行治安调解。起初双方都在气头上,不愿意进行调解。童文清不厌其烦的反复劝导双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在派出所的努力下,双方均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接受治安调解。
此次调解有效地化解了邻里矛盾,派出所的工作也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