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
2018年4月1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欧某某驾驶运输麦秆的货车行驶至明光市明西收费站处,明光市公路局治超站工作人员黄某、陈某某、孙某某在此处依法执行检查。三名工作人员依法对欧某某驾驶的大货车进行检查,发现其驾驶的货车车厢涉嫌改型,于是决定将其车辆进行扣押、处罚,工作人员孙某某坐在欧家保货车副驾驶引导货车前往明西治超站停车场。欧某某因害怕车辆被扣,将车辆启动后朝五河方向走,孙某某一路劝阻欧某某配合执法人员正常执法,遭欧某某拒绝。黄某、陈某某驾驶公路局执法车进行追赶,追赶期间执法车多次试图超车,欧某某驾驶货车进行阻止。在追赶至五河境内后,黄某驾驶执法车超车成功将车辆停在路上,随后陈某某下车示意欧某某停车接受检查。欧某某为了逃避处罚,在明知不能超车的情况下强行从执法车左侧超车,致使治超站执法车左侧被撞毁。
目前,犯罪嫌疑人欧某某已被明光市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执法权威不容挑衅,遇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该积极主动配合,切勿冲动,采取过激行为可能最终会使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