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以及公安、财政、交通、文化、食药监、文物、旅游、保监、共青团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今后我省每位中小学生都能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研学旅行也将纳入教育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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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游并非单纯的旅游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将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有效衔接。希望通过研学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
研学游并不是单纯的旅游,研学游的路线、地点都有一定的选择性。据悉,我省的研学基地和目的地主要包括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博物馆、科技馆、历史文化遗迹、生态文明基地和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现代农业产业园、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研学旅行基地也将实行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不符合要求的即使进入了研学游目录也将会被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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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旅行将入教学计划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今后我省将研学旅行纳入课程计划,确保每位中小学生都能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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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游要有课时、有师资、进课表,旅行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有机融合,与学校德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相结合,使研学旅行功能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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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研学旅行情况还要记入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中学生研学旅行情况则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内容进行记录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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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旅行时间也有一定的限制。研学旅行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
原则上,每个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就学期间,各参加一次研学旅行;每次小学1至2天、初中3至4天、高中5至6天,小学以县区内研学旅行为主,初中以市内研学旅行为主,高中以省内研学旅行为主,研学旅行时间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
提倡以国内研学旅行为主,如果有条件开展境外研学旅行尝试的,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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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为出游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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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涉及的各个部门也将给予便利,交通部门对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
铁路部门对研学旅行的学生执行学生票价政策,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对研学旅行予以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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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文物、旅游等部门要对研学旅行实施景区、景点、场馆门票减免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对研学旅行实行全免票,其他场馆(区、点)门票优惠价格原则上要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和学生门票的价格,同时提供优质旅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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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旅游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及服务,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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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形式,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管理人员,也可吸收家长作为志愿者。
学校领导、教师等组织管理人员参与研学旅行发生的费用由学校支出,不得在学生交纳费用中列支。
本文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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