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位购房人反映
来安县汊河的楼盘金地都会艺境项目
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市民投诉:
刚需想贷公积金,却被告知贷不了
李先生是南京一家企业的员工,刚工作一年多,想回老家滁州买套房自住。
“滁州汊河的楼盘价格比南京低很多,而且宣传自己是南京北,以后宁滁轻轨开通后,到南京很方便。”李先生说,当地有多家楼盘宣称是“南京北”,瞄准的购房者大多也是南京市民。为此,李先生去汊河看了多家楼盘,让李先生没想到的是,当询问到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时却碰了壁,置业顾问直接告诉他用不了。
“我父母都是滁州人,他们都有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说像我这种情况是可以贷公积金的。我们刚需买房本来就不容易,如果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只能商贷,商贷利率又在持续上调,那买房的压力将明显增加。”

管理部门:
不得拒贷,违者纳入征信“黑名单”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上个月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和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下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不得阻挠、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
滁州市的政策是本地人,公积金最高可贷35万,不是本地户口的,有父母配偶子女是本地户口的,或者有满6个月的居住证,也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房企,他们会进行调查,并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将进行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黑名单”,影响其贷款、招商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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