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第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包括366款车型,其中纯电动汽车344款(乘用车45款,客车185款,货车1款,专用车113款),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6款(乘用车11款,客车5款),燃料电池汽车6款(客车3款,专用车3款)。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2018 第20号
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予以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4月13日
附件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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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政府网
主办 |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 滁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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