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永乐路(南环路)的停车位被电瓶车占位,还有“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位的问题。 这几天,县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永乐路展开网格化大清查,对不在停车位停放的车辆一律粘帖违停告知单,并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对店家用电瓶车等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的违法车辆进行拖移。
为了切实整治非法占用城市道路资源和车辆停放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下一步,县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法乱停行为的执法力度,对县城内主要道路进行常态化管理,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在出行的时候遵守交通秩序。
此外,这些违停误区你知道吗?
在生活中,不少车主对道路违停存在理解误区。那么,究竟哪些地方不能随意停车?
(一)误认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盲道属于路外空间可停车部分车主认为除了马路上不能停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盲道属于路外空间可以停车。马路边的台阶属于人行道,顾名思义就是供行人通行的道路,不是停车的地方。
法律规定可以停车的地方有3种,一是停车场;二是公共停车泊位;三是路外空间,即道路范围外的空闲土地。
有的驾驶人把车停在路边绿化带旁受到处罚,觉得“冤枉”——这里没有禁停标志,为啥被罚?交警解释,并不是没有禁停标志就可以停,“道路以外的空闲土地”不包括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盲道,绿化带旁大多是人行道,有的还有盲道。
(二)误认为沿街商铺门前、小区内可随意停车
部分车主认为沿街商铺门前是公共区域,可以停车。据介绍,商铺门前道路同样是供行人通行的区域,在此停车不仅会妨碍行人通行,也容易与商户产生矛盾。此外,部分车主认为各单位门前、院内空出的泊位可以停车。部分车主认为小区内可以随意停。据介绍,即使是在小区内,也要规范入位停车,如果乱停乱放,堵住了消防通道或占用了绿地资源,交管部门、城管部门均有权利进行清理。
(三)误认为人在车上,就不属于违法停车
部分驾驶人认为人在车上把车停在禁停路段,让同车人下车办事,这样不算违停。人在车上把车停下属于临时停车,是否属于违法停车要看禁停路段的规定。凯里城区有些路段是全线禁止临时停车。这些地方都有禁停标志,停车时要注意观察。
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停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停车场或者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的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在道路停车泊位内,按顺行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
违反上述规定的均属于违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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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凤阳传媒 郑孝荣 县交通局宫海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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