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假消息!!!4月1日起确实有部分交通新规实施,但内容并没有涉及到记分标准,而是涉及到自学直考、异地申领驾驶证、残疾人申领驾驶证、驾考预约等方面。
事实上,公安部139号令的出台,收益最大的还要数60岁以上的老人。新部令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该项措施施行后,年满60至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不需要每年提交身体证明了,只在期满换证时提交身体证明。
对之前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
①按照123号令(旧部令)第67条第8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③按照123号令(旧部令)第67条第8款规定,因为未提交体检证明而注销的驾驶证,其有效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需要重新考科目一后恢复。
④按照123号令(旧部令)第67条第8款规定,因为未提交体检证明而注销的驾驶证,其有效期超过三年以上的,需要重新考全部科目恢复,对于70周岁以上老人,过了申领年龄条件,不能重新申请。
驾驶证曾被注销的老龄驾驶朋友们,认真看看自己的驾驶证,如符合以上规定,请于2016年4月1日后,到车管所办理驾证恢复业务。
最后来跟小编来复习一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具体是怎么扣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