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
无论疾病还是健康,贫穷还是富裕,
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
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愿意。”
以上,是一段经典的婚礼誓词。许多新婚小夫妻在说“我愿意”的时候,眼睛里满满都是幸福。
只是,说话何其容易,但真正遇到时,你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生活又哪有那么多黑白分明的对错。比如,下面这题:
新婚4个月后妻子突然成“植物人”
辗转2年为妻治病
"90后 " 的小浩是家中独子,2013年9月,小浩与相爱多年的女友小清登记结婚,还没来得及幻想甜蜜生活,一场变故忽至。
2014年1月3日晚,小清因无明显诱因突发心脏骤停,意识丧失,被多家医院诊断为 " 缺氧缺血性脑病 "" 续发性癫痫 "" 意识障碍 " 等。当年,小浩24岁,小清23岁。两人没有生育小孩。
此后两年间,小浩带着小清辗转于多家医院积极治疗,然而,小清一直未能恢复意识。
为了照顾昏迷不醒的小清,2014年、2015年,小浩与自己的母亲全天轮流看护,这使得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一家三口靠着打工收入和房租勉强维持开支。
经与小清家人协商,从2016年开始,小清被转至长沙某医院进行护理,每月4500元的护理费由小浩负担,平时的照料主要由小清的母亲负责。
两次起诉离婚最终判离
丈夫承诺每月支付5000元护理费
2017年4月,小浩向岳麓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离婚。2018年2月,小浩再次起诉,请求离婚。
日前,法院予以小浩与小清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小浩承诺,小清在经小浩与小清母亲共同确认的医疗机构护理期间,每月支付5000元用于小清今后的护理,直至小清自然停止呼吸。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 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解释
两次起诉离婚为何判决不同?
第一次起诉离婚
法院缘何不判离?
法院: 本案中,小浩与小清系自由恋爱并相处四年后才结婚,双方对对方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从恋爱到结婚,双方的感情也一直很好。
小浩与小清结婚后不久,小清即遭遇不幸,这对于双方而言,均是生命中难以承受的打击。综合考量小浩与小清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小清病后尚需关爱和亲人的照顾等因素,法院认为,小浩作为其丈夫,履行扶养及照顾义务义不容辞,故在小浩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未予准许。
第二次起诉离婚
调解离婚基于何种考虑?
法院:在小浩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小清仍处于 " 植物人 " 状态,多家医院均诊断称无治好可能,夫妻之实显然已不存在。
且自小清发病至今,小浩及家人一直承担着小清巨额的医疗费用,并承诺将继续承担下去。
小浩作为一名 "90" 后、独生子,亦承载着家庭的希望和未来。对于小清与小浩来说,前者最需要的是解决今后的生存问题,后者则是需要一个可以期待的未来。
此时,法院若再坚持让小浩维系一桩名存实亡的婚姻有违人性伦理。
看完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你会同意男方的做法吗?
不少网友表示
男方的做法,可以理解
网友评论
@Koala:这样只会拖累两个家庭。
@小小凤:支持离婚,爱一个人并不是拖着另一个人。
@高小猕:女方家庭就不承担任何义务吗?
@康康:其实他离了婚,想再找一个跟他一起养前妻的人也何其不易。
@李永含:孩子都没有而且还这么年青,更何况人家带着妻子辗转多家医院未果,对于一个家境并不富裕的人来说,很显然已经竭尽所能了(主动承担每个月五千的护理费对于一个月薪并不高的人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总不能让这不幸耽误他一辈子,换个位置很多人做不到他这样。
也有网友表示
不能接受男方的做法
网友评论
@一笑奈何l391:嗯⊙?⊙所以结婚说的誓词,无论生老病死贫穷富贵…什么的都是假的。
@红星闪闪的小可爱912:男的果然没良心,要是换过来,那个女的绝对没有这么狠心。
@牛奶咖啡巧克豆:结婚的时候做出了承诺,那么当婚后发生种种非人为的变故,选择离婚,是否意味着义务和责任就不承担了呢,如果是那样,世界也太薄凉了,而且结婚的意义还何在?
@相当暴躁的仙人球球:不管是男是女……反正这种做法,都是没把对方真的当成真正的家人而已,你是不可能抛弃你生病的父母或者子女的,真的只是现在的婚姻,太现实……
还有网友表示
事情很难分对错
网友评论
@两只眼比一只眼看得清:不想评论什么,没有对与错。
@cTrL释:看完这则新闻就想到这句话,但又觉得他做的也没错 ,哎毕竟现实终归是现实。
@分手之后你还好么:很难去批判任何一方有什么问题,从现实的角度出发,这个男的选择离婚也是在常理之中。
@小熙是菇凉:重疾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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