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我国颁布无偿献血法以来,我市无偿献血人数呈逐年递增,2015年我市献血者约为18000人,滁州市直(不含四县两市)献血者约为9000人。为了保障献血者权益,促进无偿献血发展,1999年安徽省发布《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明确规定献血者本人和直系亲属可以免费或报销部分用血费用。
本着奉献的信念,传递温暖的力量,我市献血者刘长根每年坚持献血,累计捐献血小板达20个治疗量。2015年他的女儿因病住院需大量输血。根据我市直系亲属用血政策,父女可以等量用血,日前我站给他报销了血液费用28000元。用血返还政策推动了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向前发展,真正体现了献血者献爱心,我们再把爱心传给献血者,让爱心得到了传递。
根据安徽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办法》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后如临床用血时无偿返还献血量的二倍的血液,献血者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及配偶临床用血时等量返还所献的血液,公民无偿献血累计到1000毫升时,个人终身免费用血。
献血者返还费用时可持下列证件到滁州市中心血站报销:
l 献血证
l 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份证
l 出院小结的复印件
l 用血清单复印件
l 用血发票(复印件需盖用血单位的收费章或携带原件用以核对)
l 亲属用血须出具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住地派出所、社区证明等)
在县(市)采血点、血库献血的到各自献血地点报销费用
联系电话:0550-33034415 3519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