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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2018.4.13
2017年,安徽省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在刑侦大队开展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工作,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来庆等10名民警凭借出色的工作成绩,被评定为首批一级主办侦查员。
以落实主办侦查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琅琊分局通过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的侦查办案责任制度,实行科学合理、注重实绩的评定考核机制,健全“责权利统一”的职权、职责与职业保障制度,有力推进了刑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刑侦民警侦查办案能力和执法质量不断提高。去年,琅琊分局在滁州市公安局各分县局刑侦绩效考核中,位列第一;法制考核也从原来的倒数进入了前三位。
责权利统一形成打击犯罪的拳头
在去年侦办的一起安徽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中,陈来庆作为主办侦查员,带领3名协办侦查员攻坚克难,历时数月顺利侦破案件。
“以前民警办案权责没有明确,一个案件往往靠主办民警单打独斗,疲于应付,协办民警随时可能调整,同时缺乏考核的支撑,办案质量和效率受到很大影响,有些疑难案件往往久拖未决。”琅琊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谢发松介绍。
围绕“落实办案责任,持续激发队伍活力,提升打击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这个目标,琅琊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主办侦查员考核细则。琅琊分局副局长张伟表示,通过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要让办案民警责权利相适应,适当弱化行政干预,重点突出终身负责制,从而促进整体案件质量的提升。
根据规定,主办侦查员按照法律和授权,独立行使相应职权:在组建的办案团队中,主办侦查员领导团队开展侦查办案;同时负责研究制定侦查方案,组织开展查证、摸排、勘查、抓捕,以及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等侦查工作。除了负责案件办理的综合协调,主办侦查员根据案件侦办需要,行使案件侦办指挥权,并对侦查、取证工作及办案程序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案件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
在保证主办侦查员独立办案的同时,琅琊分局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如果主办的案件在事实认定、案件性质及办案程序上出现执法过错,或者侦查活动中出现责任事故,或者主办侦查员存在违法违纪,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等不适宜再承担办案任务的,将取消主办侦查员资格。
“过去主办案件,审讯等所有工作都要亲自干,现在我在总体上把握案件质量,科学安排各项工作,其他协办侦查员配合支持,大家分工协作,形成一个拳头,办案质量和效果有了明显提高。”陈来庆说。
动态评级别激励民警向优秀看齐
经过本人申请、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等程序,陈来庆等29名民警被评定为首批主办侦查员,其中一级主办侦查员10名,二级主办侦查员14名,三级主办侦查员5名。
主办侦查员根据工作年限及侦查办案、指挥协调、岗位履职等能力,评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并不是说年限到了,就能成为一级主办侦查员,必须要有突出的办案能力,要靠近三年办理案件的相关数据来说话,这样大家都心服口服。”一级主办侦查员王博介绍说。
不同级别的主办侦查员办案权限并不相同: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重大团伙犯罪案件等由一级主办侦查员主办;跨区域、流窜、系列犯罪案件或其他复杂、疑难案件由二级及以上主办侦查员主办;一般刑事案件由三级及以上主办侦查员主办;未入选主办侦查员、具有执法资格的民警为协办侦查员,在主办侦查员领导下,协助办理刑事案件,完成交办的执法任务。
走进刑侦大队的大门,记者一眼就看到一块显眼的公示牌,大队每名主办侦查员的姓名、级别、成绩评定都写在上面。据介绍,大队对主办侦查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记入主办侦查员执法档案,作为工作奖惩、职务任免、资格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主办侦查员的评定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每年评定一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主办侦查员给予奖励;对考核排名末位的,予以降级或取消主办侦查员资格。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二级主办侦查员可优先评定为一级;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三级主办侦查员可优先评定为二级主办侦查员。
“这个政策对我肯定有激励作用,我要努力向一级主办侦查员看齐,在平时工作中多办案、办好案,力争早日实现突破。”二级主办侦查员雷从友表示。
为了进一步推进分级分类勘查工作,琅琊分局刑侦大队还将主勘技术员纳入到主办侦查员的考评中,参照主办侦查员制度,主勘技术员也分为三级。
“考核制度要体现出干和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也不一样,让真正能办案、多办案、办好案的民警得到优先提拔和重用。”谢发松说。
分工定责任打击效能与执法质量双提升
针对任命的主办侦查员能力特点,琅琊分局刑侦大队合理分工,坚持以打开路,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有主办侦查员挑起重任。同时,结合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刑侦大队树立“一盘棋”思想,对内部职责分工、人员配置进行优化调整,将一队调整为打击传统侵财专业队,负责全区盗窃、抢夺、接触性诈骗等传统侵财犯罪的侦办;将二队调整为打击电信诈骗侵财专业队。2017年,在打击电信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中,琅琊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数同比上升53%,破获案件729起,创历史新高;全年立刑事案件总数同比下降33%,与此同时,破案后积极追赃,为群众挽回损失400余万元,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刑侦大队还强化监督,落实主办侦查员责任,全面提升主办侦查员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确保每一起案件、每一项执法活动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责权利的变化,也让主办侦查员们自我加压,不断学习,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实施主办侦查员制度以后,刑侦大队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明显,未发生刑事复议复核纠正、检察机关绝对不诉和法院判决无罪等案件,未发生群众信访问题案件和举报投诉执法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