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第六届民歌大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挖掘和展现我县民间文化资源,促进省级非遗项目全椒民歌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打造全椒民歌品牌,经研究决定,举办全椒县第六届民歌大赛。方案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全省文化馆联盟 中共全椒县委宣传部 全椒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全椒县文化馆 全椒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指导单位: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比赛时间:2018年5月25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文化馆观演厅 四、参赛对象:各镇至少选送3个节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节目;民歌爱好者个人均可报名,地区不限。 五、报名地点和时间: 地点:全椒县文化馆、各镇综合文化站 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止。 六、节目要求 (一)参赛选手要充分发掘当地流传的民间小调、情歌、号子等民间音乐素材,参赛曲目可以从近年来整理出的全椒民歌中任选,也可采用本镇新创作或整理改编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本土民歌。文化馆提供部分全椒民歌的曲谱及伴奏音乐。 (二)独唱、对唱、齐唱、合唱、表演唱等均可组织参赛,可以用原声态方法演唱,也可采用其它形式演唱。 (三)参赛节目单曲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 七、大赛流程 (一)5月25日左右举行海选。 (二)5月30日左右,进入初赛节目集中排练。 (三)6月10日左右举行决赛及颁奖晚会。 八、奖项设定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最佳人气奖1名(通过网络投票产生),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选手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九、相关要求 (一)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鼓励广大民歌爱好者积极参与。 (二)要组织专人负责此次大赛活动,并以此次大赛为契机,深度挖掘全椒民间文化资源,培养民间艺术人才,提升全椒民间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全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打造全椒民歌品牌。 (四)本次各镇所有参赛节目所需购买的服装、道具、排练、演出、乐队等费用由各镇足额予以解决,文广新局负责当天演出的交通费、误餐费、化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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