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近日我市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快随小微看看有哪些干货!
---补助奖励政策
对列入工业投资项目库的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17﹞6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对新获得新能源汽车产业国家级、省级科技平台,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质检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等按《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配套文件的通知》(滁办发〔2017〕6号)进行奖励。
---新能源车辆占比逐步提高
各地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机要通信用车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2018年,市及各县市区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60%;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10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2018年,市及各县市区新增及更换的环卫、消防、机场通勤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5%;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不低于5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出租车“油改电”换购计划
从2018年起,市及各县市区新增巡游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在享受现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2017—2020年进行“油改电”换购的巡游出租车企业和网约出租车企业、经营者,各地可根据综合运营成本不高于传统燃油(燃气)车的原则,合理确定、调整出租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给予年度运营补助。
---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到2020年,全市建成各类充换电站40座以上(其中市本级2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10000个以上(包括居住小区及公共建筑配建),力争满足2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
市内新增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配套充电设施,既有服务区尚未配套充电设施的,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皖政〔2017〕110号)规定时间完成充电设施扩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皖政〔2017〕110号要求执行。
---营造低成本便利化的消费环境
2018年6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市本级和各县市分别启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核发工作。
制定出台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充换电收费、停车位投放及停车费用减免等政策,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的道路交通标识体系和规范,规范新能源汽车通行使用。
主办 |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 滁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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