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谯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

此次普查的目的是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对象是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间资料为2018年的年度资料。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优化方式、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区政府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各镇(社管中心)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合理调配人员,落实经费保障,认真组织好本地普查实施工作;广大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区乡两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主办:中共南谯区委、南谯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南谯区委宣传部、南谯区传媒中心
编辑:王莹
审核:杨读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