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字﹝2018﹞32号
关于印发《全椒县民俗文化摄影展方案》的通 知
各单位,各摄影协会、摄影爱好者:
《全椒县民俗文化摄影展方案》已经全省文化馆联盟、全椒县文广新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准备,积极参与。
附件:全椒县民俗文化摄影展方案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全椒县民俗文化摄影展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力度,推动民俗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增强公共文化场馆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全椒县民俗文化摄影展。
一、举办时间
2018年12月份(具体时间待定)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全省文化馆联盟全椒县文广新局
承办单位:全椒县文化馆 全椒县摄影协会
三、展览地点:文化馆书画展厅
四、征集范围:展现我县传统民俗的优秀摄影作品、展示近年来我县民俗文化保护成果的优秀摄影作品。
五、征稿时间:2018年5月1日――11月30日
六、作品要求
1、作品要反映全椒民间特色的民风民俗,拍摄时间不限。
2、投稿作品单幅、组照(组照:不超出6幅)不限,彩色、黑白数码照片,jpg文件格式,边长不得低于3000像素,图像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注:老照片也可以用图片或底片方式投稿,采用后退回底片)。
3、每幅参赛作品必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对作品的简要说明(不超过50字);凡因文字说明缺失导致作品不能参展的,由投稿者负责。
七、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973509814@qq.com
联系人:胡友华 联系电话:18119818068
八、评选展览
举办单位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发送的稿件进行评选,从征集作品中选出80--100幅优秀作品,由举办单位统一装裱后展览。
九、相关要求
1、作品必须是原创,凡有涉嫌抄袭他人作品或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一经举报或查实将取消参展资格,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负责。
2、举办单位只接受作品电子版原件(老照片除外)。
3、参展作品一律不收参展费,所有作品由举办单位统一收藏并展出,作品除底片外一律不退还。
4、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力。
5、举办单位在征集作品期间举办民俗文化研讨会,进一步挖掘我县有特色的民间非遗产品;请国内知名的民俗文化专家进行摄影讲学;适时组织摄影爱好者进行专项采风活动。
6、本方案有未尽事宜由举办单位负责解释。
来源 /全椒县摄影协会
编辑 / 高明 汪亚琳 葛明月
主办单位 / 中共全椒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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