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榜样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加快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
奖项设置
凤阳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国、全省、全市“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型的基础上,增设“教书育人模范”“医德医风模范”两个类型,共七个类型。每个类型评选表彰4名,共28名。同时,每个类型设立提名奖4名,共28名。
具体标准
推荐办法
(一)各乡镇推荐工作由乡镇党委宣传部负责,县直各单位由口长单位牵头负责。分别可向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推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教书育人”“医德医风”各2-5人,并填写上报相应的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内容要求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对推荐参加全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的人选,要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议后,将被推荐人的材料,统一送县文明办。
(二)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自荐相结合,群众既可向本地区、本系统进行自荐,也可向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自荐。既可通过网络自荐,也可以来信自荐。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邮箱fyxwmb@163.com ,联系电话:0550-6735033、6730907
(三)推荐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0日。
六、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2018年5月30日前,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将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口推荐的同志事迹进行初评。评选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教书育人”“医德医风”各8名初步候选人,共56人。
(二)2018年6月份,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将对初步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和宣传栏上刊登,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再由公众投票评选。公众可填写由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全县道德模范”选票,也可参加全县的网络和微信投票。
(三)2018年7月份,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主要事迹和群众投票评选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第二届道德模范和全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各28人名单,上报县文明委审定,确定全县第二届道德模范和全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四)适时召开全县第二届道德模范命名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表彰奖励
(一)荣获全县第二届道德模范和全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的人员,由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全县第二届道德模范的决定》,并向荣获全县第二届道德模范和全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的56名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杯。
(二)县文明委将对全县第二届道德模范和全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的人员进行10万元道德信贷授信,同时筹集并设立“全县道德建设扶困专项资金”,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给予重点帮助。
(三)县文明委将组织召开全县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并组织县主要新闻媒体对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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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阳县文明委 编辑:凤阳传媒 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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