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作用,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4月10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工作与“创城”同行活动动员暨任务部署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栋,副主任王良琪、光大志、缪国武,区文明办,各镇(社管中心)人大主席(工委主任)、人大副主席、人大秘书,区人大相关各委(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缪国武宣读了《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工作与“创城”同行活动实施方案》;区文明办负责人宣读了《关于聘请区六届人大代表担任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义务监督员的通知》。与会领导现场为聘请的区六届人大代表颁发聘书。
刘国栋对人大工作与“创城”同行活动实施方案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就做好人大工作与“创城”同行活动提出要求。刘国栋要求,各地要参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方案,结合各地实际,尽快制定镇人大代表参与“创城”工作方案,推动人大代表履行各项职责,组织代表当好“创城”工作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
会议还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业务辅导,明确职责义务,确保更好地开展人大工作与“创城”同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