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而检察机关的“生命线”则是案件质量。为保障产品质量,企业有产品检验,检察机关则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来保障案件质量。那么案件质量评查怎样开展?评查人员如何确定?评查结果如何处理……

案件质量评查,是指对人民检察院已经办结的案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业务管理活动。检察机关的案件评查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案管中心负责组织各类案件评查,包括本院评查、上级院评查、开门评查等工作。
各级检察机关都建有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除了人才库成员,还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评查。
案件质量评查,着重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和使用、涉案财物管理、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案件质量评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选取被评查案件,调阅相关材料,向办案人员等了解相关情况;提出评查意见等。每个被评查的案件都有一份《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登记表》,记录着评查情况、反馈情况、评查意见等。
2018年1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 明确规定案件质量评查以网上评查为主、网下评查为辅。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纳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记入司法业绩档案。


举个例子: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做为基层检察机关,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近些年来坚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各种形式的评查活动,不断提高质量。
每年滁州市检察院都会深入到各基层院进行案件质量集中评查。一般一年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次。评查案件主要采取抽查的方法,为了确保覆盖面,抽查的案件一般不低于办案数的三分之一,并且要覆盖到每个业务科室,每个承办人。评查结果当场反馈,直接指出办案中的不足之处,能整改的立即整改。
案件质量评查是该院一项常态化的工作。设有案件评查室,评查室设有专职评查员和兼职评查员。评查的案件范围实行全覆盖。案件结案两个月内,评查员和承办人要完成评查、反馈、整改等一系列流程。每一个案件的卷宗都必须要经过评查后才能归档保存。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律师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评查主要采取抽查的方式,是对上级院评查和本院评查的补充。
自2013年开始,该院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目前已形成常态,评查出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改。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2016年以来该院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记入干警执法档案,案件质量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至此
想弱弱地问一下,小编说明白了么有?
本期编辑
王焕娟
黄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