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7日,定远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再次被定远县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近年来,定远县院未检科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高检院、省市院关于未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和青少年犯罪预防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高检院、省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2018年3月7日,定远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再次被定远县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近年来,定远县院未检科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高检院、省市院关于未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和青少年犯罪预防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高检院、省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