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亲朋好友聚在一起
难免想打个牌
搓个麻将
但是
提醒大家适度娱乐可以
但要避免涉赌
否则可能被处罚!
先看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什么是“赌资较大”?
治安处罚法中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国家并未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授权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下面我们可以看看各地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大家春节斗地主、打麻将等不要突破上限:
根据安徽省公安厅2015年6月30日印发的《安徽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章第四节第二十五条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标准
参与赌博,赌资数额累计500元至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参与赌博,赌资数额累计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也就是说,根据安徽的裁量标准,
赌资超过500元就算赌博啦!!
并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参与赌博,赌资数额累计5000元以上的或者每注赌资在50元以上的;
(二)多次参与赌博活动的,参与计算机网络赌博或者到赌场参与赌博的;
(三)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四)以“牌九”、“押宝”、“同花顺”、“炸鸡”等或以其他纯赌博方式进行赌博的;
(五)一年内曾因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六)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赌博的;
(七)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开棋牌室的朋友就更要注意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会构成“聚众赌博”: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5月13日)中有这样的表述: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亲属之间小赌例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之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可是,“少量”究竟是多少?有标准吗?一般来说,少量原则上应该是不突破各地规定的较大数额下限。
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