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内容,安徽经济生活频道,今晚18:20直播的《第一时间》有详细报道!
在1月8日,淮南的四名小伙子骑着马穿过闹市。哪知道,其中一匹马在淮南市大通区的消防队附近撞上路人。1月15日,我们栏目对此事做过报道。而就在近日,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通大队传来消息,称骑马的人找到了。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监控视频
↓↓↓
下班途中被马撞伤
1月8号下午3点左右,顾大姐下班回家,路过淮南市大通消防队附近时,被一匹马给撞伤了。等方大哥急匆匆赶到现场后,几个肇事者都不在,方大哥把受伤的顾大姐送到淮南市新康医院的神经外科,经过检查,发现顾大姐伤得不轻。头部是四处伤,两处是重点,一边是骨折,一边是挫伤。
事情发生后,附近的居民给方大哥提供的一段手机视频,视频中四个年轻人骑着马从镜头前走过。方大哥说,妻子顾大姐就是被这四个人骑马撞伤的。由于顾大姐伤势较重,当天晚上方大哥就报了警,之后警方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
当警方接到这起案件的时候,也很意外。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处理过骑马撞人的交通事故。当时的淮南刚刚下完大雪,路上积雪还很厚,周边有很多环卫工在铲雪,这也为警方调查取证提供了有利条件。民警现场走访得知,肇事者是名男性,上身穿浅色外套,当路人要求送顾大姐去医院时,该男子称“不关你的事”。
警方:4天4夜查获肇事者
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通大队大队长陈伟称,这起事故在接警后,他们是按照交通事故破案的,大队的干警冒着冰天雪地侦查了4天4夜,最后按照交通事故查获。
记者在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里看到,由于当时地面还有未融化的雪。顾女士推着自行车从监控前走过,随后四匹马追上了顾女士。据目击者称,在监控的死角位置最后一匹白马撞倒了顾女士。
警方提供图片
现场的环卫工人讲述到,当时他们在那里干活,就看到顾大姐一下倒在地上睡着。当事人顾大姐称摔倒后肇事者给我200块钱 ,往我手里面塞,我不愿意要,他就给我拽到马路旁边。
随后警方通过沿途监控一路寻找,终于在淮南市大通区南山路矿南老两淮大院处找到了这四匹马饲养处。
警方提供图片
原来骑马的小伙子姓姚,当天他和几个朋友骑着朋友家马场的四匹马上路,不料在大通区消防大队附近把顾大姐给撞倒了,但姚某说事情发生后,自己并没有故意逃避这件事。
姚某说,马是自己亲戚家养着做婚庆和庆典的。当天自己和朋友出来遛马,在经过大通消防队路口时已经发现了前方的顾大姐,试图拉缰绳转变马的前进方向,但已经来不及了。
事后,姚某下马拨打120电话。受伤的顾大姐认为伤的不严重就没有去医院。于是,姚某等人再次拨打电话取消了120,然后离开了现场。民警调查发现,姚某等人离开现场后把马送了回去,然后又回到现场 ,发现伤者仍然在现场,且伤者爱人也在现场,在这个时候,把顾大姐送到医院去了。
被撞者伤势严重
由于现场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使得顾大姐的家人认为姚某肇事逃逸了,并发帖寻找肇事人。姚某说,直到1月12号看到网上的帖子后,他才知道把姚大姐撞得很严重,于是他主动到大通交通大队说明情况。
1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处理该事件的淮南交警支队大通大队。大队长陈伟告诉记者,这件事他们按照交通事故的调查程序,现在已经确定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
认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而姚某骑马过程中由于意外导致顾大姐受伤,不符合和具备交通事故的概念和基本要素。由于事件发生后,骑马的姚某既没有报警,也没有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事实清楚。交警部门建议姚某的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以人身损害赔偿向当地法院起诉骑马的姚某。
记者电话采访了姚某,他称自己主动承担医药费,并且已经垫付了一万元,但是没有钱了,让方大哥起诉他。
方大哥告诉记者,目前治疗费用已经花费了三四万,妻子恢复的还不错,能下床走路了,但恢复后也很难回到之前的状态。
交警
提醒
目前,无论是《交通安全法》还是各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都没对马匹是不是一种交通工具做出明确界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只对动物拉的车,也就是畜力车,作出了相应规定,但马匹并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畜力车,所以界定为交通事故,缺乏法理依据。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骑马撞人就没人能管了,侵权责任法,同样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来源:安徽经视记者
编辑:蔡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