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大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不断改善消防基础设施,着力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灭火救援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明光大队提请市政府先后召开消防工作会议:6月23日,明光市政府组织召开2017年全市消防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会议。
11月24日,明光市政府组织召开冬春火灾防控部署会,研究部署当前火灾防控工作。
建立领导定期检查消防工作制度,每月提请市政府领导带队开展检查:明光市委书记许光友、市长余成林、副市长吕锦宏、司学军、何玉忠多次带队深入辖区各个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
全国“两会”期间,明光大队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确保了“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3.15期间,明光大队联合工商、质监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辖区消防器材售卖店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
十九大安保期间,提请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十九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部署会。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王政,副市长吕锦宏、司学军等亲自带队督导检查。
以高层建筑、电气火灾防控、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家庭式商铺、工矿企业等薄弱环节为重点,先后联合安监、住建、国土房产、商务、商务、民政、文化等部门联合开展次“拉网式”摸排,形成消防安全全覆盖、无盲区。
全面推进派出所消防工作,按照要求有序开展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同时,结合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不熟悉的情况,每季度组织全市派出所消防民警集中进行消防业务培训。
联合市教育局发文部署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先后集中开展了消防知识“进军训”、“四个一”、“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等一系列活动。
认真组织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及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负责人、消防网管员、全市物业服务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了相关人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每周一宣”制度,大队组织消防监督员、消防文员等力量深入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
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以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着力点,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形式,牢固树立人人参与消防的理念,努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这些点点滴滴已经成为过去
未来的日子我们依然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明光消防伴您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