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登记上牌犬只不足四成
“限犬令”实施一年多 整治犬患无实效
养犬乱象依旧频发 市民投诉可拨打12345
01
带狗进餐馆市民热线投诉
我和儿子去天长东路一家面馆吃饭时,发现邻座竟然带着宠物狗,还给小狗喂食。”12月15日,市民李女士一早很气愤拨打本报热线电话,投诉市民带狗进餐馆的不文明行为,同时希望了解,我市从去年底开始实施《办法》后,有无专门的部门管理,市民遇到此类事件,该如何投诉,维护自身的权益。
12月15日,李女士和儿子来到天长东路一家面馆吃早饭。正当她吃饭时,带着宠物狗的小两口坐到了她邻桌的位置。“我看到那个女同志直接把小狗放在腿上,而且小狗没有拴绳子。”李女士说,“吃饭时,那条小狗叫了好几次,后来还给小狗喂吃的,服务员不止一次从旁边经过,但始终没有提醒那两个人。我和儿子都有些怕狗,对于这种不文明行为很是反感。宠物狗进入餐馆不仅影响公共卫生,还可能威胁其他顾客的人身安全。”

听完李女士的讲述,记者随即电话联系了她吃饭的这家餐馆。该餐馆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对这种事也很反感,但也有很多无奈。当天他们都在后厨忙碌,所以没有注意到有人带着宠物狗进店。今后,他们若遇到带狗的顾客进入,会进行劝导。
当下养宠物的市民越来越多。时间长了,他们就把宠物当成了家里的“成员”,同进同出。因此,将宠物带入饭店、超市等公共场所的情况屡见不鲜。记者就此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他们都表示,对带宠物进饭店的行为很反感。
“我们没办法确定进入饭店的宠物的健康状况。万一宠物携带某种病菌,就有可能传染给人。再说,如果宠物在饭店内随地大小便,会影响店内的公共卫生。”市民刘先生表示,除了卫生问题外,宠物在陌生的公共场所万一受到惊吓,难免会伤害它的主人或其他顾客。
记者查阅了《办法》发现,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市场、商场、饭店、学校、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同时第二十四条也明确了违反规定的相关处罚。违反本办法规定,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的,由城管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那么,如果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此类情况应该怎么办?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城管局市容管理科曹南山科长,曹科长告诉记者,如果市民遇到携带犬只进入餐馆等公共场所,可以将此事先反映给商家,如果商家不作为,市民可以拨打市民热线12345,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椐实际情况,由辖区城管部门或公安部门,去现场处置。
02
全市登记上牌犬只不足四成
养犬实行登记管理和佩戴犬牌制度,也是《办法》的一大亮点。登记之初,为了使自家的狗狗拥有“合法户口”,养犬市民也是热情高涨,办证大厅一度人满为患。而今,《办法》实施也有一年多,我市共有多少犬只登记上牌?

近日,记者走访了位于市城管局楼下的滁州市养犬管理服务中心,发现办证大厅里除了工作人员,几乎看不到有养犬办证的市民,和前期的热闹景象相比甚是冷清。记者采访期间,只看到一位大姐带着自己的京巴狗前来年审。养犬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前期社区摸排预估,滁城各类犬只数量最少应该有万余只,截止目前,符合办证条件登记上牌的犬只只有近4000只。自去年底集中整治办证以后,后期陆续来办证的养犬户越来越少,平均一天就几个人。现在接近年底,养犬信息管理卡和二维码犬牌也开始年审,通过年审可以及时知晓有无变更犬只和犬只接种狂犬疫苗的情况。可现在前来年审的犬只只有300多只。工作人员也呼吁广大办证市民尽快带领自家犬只到办证大厅进行年审。
曹科长介绍说,我市预计犬只最少有一万只,现登记上牌的只有4000只,连一半都不到,这说明很多市民隐瞒了养犬情况,不愿来登记办证。这主要是因为有些市民的旧观念做祟,认为自家养狗是自家的事,没有必要去办证上牌,出具各种手续太繁琐,怕麻烦。也有些市民文明素质不高,认为办不办证一个样,存在侥幸心理。还有一部分市民,至今不知晓我们的新规。曹科长提醒广大市民,对所养犬只进行接种狂犬疫苗,办理登记,不光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去年12月1日,滁州市颁布施行了《办法》。如今距离新规出台已经过去一年有余,滁城狗患得到根治了吗?近日,记者在滁城进行了走访调查。
“限犬令”规定,携犬只外出活动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犬绳、犬链牵领同时为犬只佩戴合法有效的犬只信息管理标识。然而在人民广场和南湖公园记者看到,没有一条狗佩戴犬牌,许多小狗没有绳子牵引,随意地在公园内奔跑,狗主人跟在后面悠闲自得。
“限犬令”规定狗的主人应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然而在山水人家小区和南湖花园小区内,记者发现,养狗家庭遛狗的目的之一就是让爱犬外出便溺,主人也不管。
“限犬令”规定,凡是肩高超过61厘米的犬类,市区内都禁止饲养。记者在东大街看到,两只体型庞大的猎犬在毫无狗链牵引的情况下,肆意走在大街上,来往行人纷纷避让。
“限犬令”规定,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市场、商场、饭店等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然而记者在滁城周末的街头发现,许多市民都喜欢带着自家的宠物狗自由出入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
记者发现,我市不文明养犬依然存在五大乱象:一是违规饲养禁养犬,由于少数市民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按照规定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二是无证养犬,不少养犬人遵守条例的意识淡薄,没按要求登记和办理犬牌;三是一户养多犬,不少家庭饲养的犬只数量超过一只,违反规定;四是犬只随意排泄,携带犬只进入公园、商场等现象较普遍;五是犬只扰民伤人,携犬补出不主动避让行人车辆、不束链条。
从记者的调查走访可以看出,“限犬令”的出台及实施似乎并没有影响养狗人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市民养犬依然随性。“限犬令”并没有像之前的“限放令”和“三小车”整治一样取得实效,由于操作性差和执行不力,使得《办法》再次沦为一纸空文。养犬乱象问题依然是广大市民投诉的热点问题。
03
执行不给力“限犬令”成空文
“限犬令”出台,使得对养狗的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后面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三项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整个过程“雷声大,雨点小”,没有动“真格”。
对于“限犬令”实施以来的成效问题,市城管局市容管理科曹科长给出了自己的观点:通过新规出台,规范养犬,全市目前的养犬情况和过去比还是有了很大改观。一是通过对养犬户进行登记办证,对犬只进行接种狂犬疫苗,使得防疫力度大大提高。二是通过文明规范养犬的大力宣传,滁城绝大多数养犬户的文明意识得到了提升,犬扰民的投诉和以前相比还是少了许多。
对于“限犬令”没能像“限放令”实施后一样取得根治顽疾的实效,曹科长也分析了原因:一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作为支持,城管在执法中也没有强制手段,所以真碰到蛮不讲理、拒不改正的犬主,他们也只能说服教育。二是养犬户和犬只之间存在着情感纽带,许多市民把宠物狗当成家人,所以要把违规犬只带走,思想工作不好做。三是没有专业的机构和队伍,现阶段由城管局代管,本身城管的事就多,加上人手少,所以不能及时处置。四是由于养宠物犬是一种十分普遍的行为,无论是谁、在哪都可以养宠物犬,这就造成养犬管理的工作量十分巨大。同时犬只在公共场合活动范围太广,收集证据难度大,导致处罚工作不好开展。
曹科长也强调,改善养犬乱象,构建我市良好的养犬环境,需要大家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对市民而言,虽然《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各类违规养犬的处罚方式,但处罚并不是目的,真正目的在于规范我市养犬环境,因此城管部门呼吁广大养犬市民能提高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做到规范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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