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一起错误使用远光灯导致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一辆大货车夜间会车时使用远光灯,导致对向面包车驾驶员产生视觉障碍,面包车撞击一名行人后致行人当场死亡。


老司机开车
最讨厌的情形之一
大概就是下面这样吧

对面一道刺眼的强光
让你
看不清对面的车
看不清路上的人
看不清信号指示灯
简直要闪瞎了你的双眼

“有朝一日剑在手,杀尽天下远光狗”
遇到过“远光滥用者”的人,
都产生过这样的想法!

全国首例!

日前,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一起错误使用远光灯导致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一辆大货车夜间会车时使用远光灯,导致对向面包车驾驶员产生视觉障碍,面包车撞击一名行人后致行人当场死亡。

宜宾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查、调取资料等认定,面包车驾驶员刘某夜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时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操作不当,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货车驾驶员童某夜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与对向车道会车时使用远光灯影响会车车辆安全行驶,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除了要被扣分、罚款,还要承担致一人死亡的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虽然远光灯可以提高视线,扩大观察视野。在没有路灯的漆黑路面上,开启远光灯后的可视范围,要远远大于只开启近光灯。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下,开启远光灯是非常有必要的。
但很多司机却将其
当成一种正常的照明系统
觉得夜间行车就应该把它开启!

下面这组动图
看了更是让人触目惊心
↓↓↓
看不见行人,酿成惨祸
▼

看不清前方道路,撞上隔离带
▼

瞬间产生视觉盲区,发生追尾
▼
来不及反应,导致车辆失控
▼

这种行为真的损人不利己!
这些,你要知
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记1分。
机动车超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记1分。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能见度比较低下行驶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记分。
机动车在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记3分。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不记分。

文明出行,
正确使用远光灯!

先减速

看到这张可怕的案例图了吗?所以遇到不守规矩的司机,先尽可能躲避强光,缓减车速!如果后车持续开远光灯晃着,前车驾驶员可以采用间断踩刹车的方式对后车进行提示,点到为止即可。
闪灯、鸣笛
减速之后,可以闪一下远光灯或者鸣笛给对方示意,自觉的司机会意后一般都会关闭,但切勿长时间开远光灯和鸣笛。
佩戴驾驶护目镜

遇到乱开远关灯的现象,刺眼的强光会让人睁不开眼,危害行车安全。建议大家戴上质量好的驾驶护目镜,白天可以遮挡紫外线,晚上用来遮远光,从而保证了驾驶的安全性。
切忌报复心理
在经过多次提醒,对方仍不关闭远光灯,那就更要心平气和,切忌抱着报复心理去猛踩刹车或者开启远光灯去照射对方,到时候发生纠纷就麻烦了!
来源: 草根合肥
猜你喜欢 | 滁州网
往期精选 Editors' Choice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