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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子弟出身的钱朝庚,与大多数同龄人一样,高中毕业后入伍当兵。退伍后他招工进入全椒县粮食部门,通过另一种方式摆脱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从当一名普通职工起步,直至2016年5月,东窗事发,钱朝庚在粮食系统已经“苦心经营”近40个年头。
多年以来,大墅库员工一直称钱朝庚为“老大”,钱朝庚对这一称呼似乎也很享受,他凭借着自己位置,在大墅粮库说一不二,很有江湖老大的架势,而他的一些所作所为,与这一称呼般配更是天衣无缝,工作大而化之,整天大吃大喝,花钱大大咧咧,利用职务之便,亏库偷卖储备粮,贪污挪用公款,收受他人贿赂,肆意挥霍浪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可谓是目无法纪,胆大妄为。经查,钱朝庚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数额达458万余元;工作上失职渎职,给粮食系统造成经济损失86万余元;贪污受贿,收受他人财物19.5万元;挥霍浪费公款,使用公款8.6万元送礼,公款大吃大喝达217万余元。据不完全统计,钱朝庚的违纪违法行为给国家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达600万余元,2016年6月8日,全椒县检察院依法对其实施逮捕。
姓钱与信钱
钱朝庚在即将退休之时,被组织立案调查,本应安享晚年,现在却身陷囹圄。钱朝庚在悔过书中写道:“本来我今年应该光荣退休的,但因自己没有坚持党员一心为公的信仰和操守,把作为自然人姓‘钱’演变成工作中信‘钱’,眼向‘钱’看,挥霍浪费,贪污受贿,致使自己今天接受组织调查”。从悔过书可以看到,钱朝庚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醒悟迟了。
钱朝庚当过兵,任过村书记,自1980年12月退伍后历任全椒多个乡镇粮站站长、米厂厂长和大墅省级粮食储备库主任。青年时代的钱朝庚曾充满理想和抱负,无论是严寒酷暑,还是白天黑夜,怀着“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的冲天干劲,力争把粮食工作做得有声有色。但慢慢地,随着岗位的变化,钱朝庚逐渐受到一些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思想开始转变,心理开始失衡,比大方、图阔气、讲排场的享乐主义思想开始蔓延。正如钱朝庚自己谈到:“原来独家经营的粮食市场放开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以五颜六色、不同的方法腐蚀、侵蚀着我们粮食系统的肌体,从请吃请喝交朋友,逐渐发展到送烟送酒送钱财,生活上奢侈和攀比的贪欲心理逐渐崭露头角,一切向‘钱’看已经占据我的心灵,相信‘钱’是万能的,贪利、享乐、欲望三根绳索已经套牢在我的脖子上,使我成为党纪国法处理的罪人”。当理想信念的阀门被金钱侵蚀,就象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给大墅粮库和钱朝庚本人带来的只能是灾难。
花钱与贪钱
与钱朝庚认识的人都觉得他“够混”,为人随和、出手大方,无论遇到什么人都是好酒好菜相迎,即使是村干部,有时他都以整条高档香烟相送。为了朋友“义气”,他可以将单位的设备无偿送给他人,为了体现自己“大气”,他可以将单位的用地无偿赠予相邻私营企业。大手大脚花钱,大墅粮库财务根本无法报销,为了给自己挥霍浪费开方便之门,钱朝庚在大墅粮库财务账外设立“小金库”,采取虚报库存、私卖粮食、价差收入等方式套取国家购粮贷款作为“小金库”的收入来源。这些资金成了钱朝庚的“自留地”,只要有需求,就从“小金库”中随意支付资金,仅2009年至2014年钱朝庚共从“小金库”中支出458万余元。正是由于钱朝庚将大量不合规的单据从“小金库”支出,使得大墅粮库“大账”显得很干净,以至于上级组织的几次审计都没有发现问题。
在自己大笔花钱的同时,钱朝庚为了笼络人心,不忘给他的一帮人施以小利。从2010年5月起,钱朝庚就将粮库班子成员个人随礼款和自己的随礼款在单位的“小金库”进行报销,就连个人礼送的花圈钱也纳入其中。几年来,大墅粮库共报销54920元个人随礼款,其中钱朝庚个人15830元。欲壑难填,当钱朝庚给大墅粮库班子带来“福利”的同时,也不忘给自己单独解决一些个人问题,2013年强行安排出纳以违规假发票在“小金库”报销,收回个人借款条据共16.8万元。
送钱与收钱
钱朝庚全家都在粮食系统工作,为了自己和家人得到照顾,每当逢年过节,钱朝庚都会使用公款给相关领导送钱,仅2008年至2010年春节,钱朝庚使用公款给原县粮食局原局长董玉才送去现金33000元。即使十八大后,到了2015年春节,钱朝庚还胆敢使用现金送人。经查,2009年至2015年钱朝庚共送给他人现金22.8万元。为了处理这些送现金的费用,钱朝庚绞尽脑汁,花招名目繁多:2009年使用假的装卸费、运输费在财务账上报销8.4万元;2011年使用假的翻晒费在“小金库”报销6万元;2012年使用假的烟酒发票在“小金库”报销4.7万元;2013年至2015年直接使用《费用领款凭证》在“小金库”报销3.7万元等等。
钱朝庚在送给他人钱财的同时也不忘收受他人现金,从2006年担任大墅粮库主任的第一年春节起至2014年春节,钱朝庚每年都收受他人现金,共计19.5万元,作为回报,钱朝庚在粮食结算、粮库建设和维修、招待用酒等方面,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以小钱换大钱”,让送钱者获得更多的利益,几年来共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约80万元。
走向犯罪的诱因
钱朝庚之所以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主要是以下原因:
一是放松学习,理想信念动摇。钱朝庚曾当过大队书记、服过兵役,在粮食系统有近40年的工作经验,应该说,曾经为粮食系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也得到了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直至担任大墅省级粮食储备库主任。然而,钱朝庚走上领导岗位后,工作只限于业务,却忽视了政治学习和思想进步。钱朝庚在悔过书中写道:“我平时忙于业务和其他事务,不重视政治学习,没有认真进行系统的学习,总是认为政治学习只是一种形式,可有可无,把人情、金钱放在第一位,对纪律的严肃性认识不足”。由于放松了学习和思想教育,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和责任,不能抵御社会上不良习气的诱惑,被金钱攻破了“防线”。
二是为所欲为,法纪观念淡薄。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而钱朝庚完全无视这项制度。不但擅自做主低价结算粮食交易价款,还滥发津补贴用于个人随礼。在中央严禁设立“小金库”的背景下,擅自设立账外账,用于报销个人挥霍浪费、行贿送礼等违规费用。钱朝庚因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曾两次被县粮食局记大过处分。但是这对钱朝庚没有任何触动,依然不收手、不收敛,从这些问题可以看出,钱朝庚在工作中为所欲为,法纪观念极其淡薄。
三是监管缺失,制度流于形式。储备粮从储备计划、分配、贷款、购粮、储备、轮换、发放轮换补贴资金,对外涉及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对内涉及粮食主管部门、各国有粮库,监督主体不可谓不多,但正因为多头管理反而疏于管理。在外部监督方面,农发行购粮贷款的使用及去向没有跟踪监督,没有进行“封闭”管理,导致资金“体外循环”,成为大墅库“小金库”资金的主要来源。
四是惩处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原县粮食局每年都要对大墅库进行经营指标考核,并将审计作为经营指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原县粮食局对大墅库的多次审计中,有些问题早已露出端倪,但却在钱朝庚从上而下的“打点”下“天下太平”,一直未被及时披露纠正。这突显出粮食系统多年来仅注重绩效考核,仅注重业务学习,不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主体责任没有有效发挥,纪检组监督职能更没有履行到位,以致于造成小错酿成大祸。
来源:《江淮风纪》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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