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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多舛的妇女
2017年11月7日20时20分,天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位路人的报警:205省道天长市冶山镇的公路上,有一个人躺在血泊中!
人命关天!接到110的指令后,天长市公安局冶山派出所副所长徐久洲、交警六中队副中队长陈成带领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一边联系120,设法抢救伤情严重的妇女,一边勘察现场,调查走访,尽快查明受害人的情况。
经过现场勘验,发现受伤的妇女是被机动车撞倒的,肇事车辆已经逃逸。令人痛心的是,虽然医护人员作了全力抢救,但是,最终还是无力回天,受伤的妇女在医院抢救3天后,还是不幸去世了。

【事发现场】
更加令人扼腕的是,死者陈某是个命运多舛的苦命女人,今年52岁的她,是天长市冶山镇的村民,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是,1995年的一天,精神病发作的陈某突然凶相毕露,将亲生的女儿杀害了。经过鉴定,陈某属于精神病发作期作案,不负刑事责任。从公安局放出来之后,陈某病情加重,忍无可忍的丈夫也离她而去了。后来,在好心人的撮合下,无依无靠的陈某与邻镇的一位村民重新组建了家庭。哪晓得,不久之后,陈某的第二任丈夫因病撒手人寰了。
人间自有亲情在。危难时刻,好心的哥哥把孤苦伶仃的陈某接回了家。可是,陈某的病情一旦发作,便会四处乱跑。哥哥一家人疲于奔命,处处留心照顾着陈某。这一回,这个苦命的女人又遭遇了车祸,不幸离世了,哥哥一家人欲哭无泪、伤心到了极点!请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逮住肇事者,给死者一个告慰。
其实,在这段时间里,侦办此案的民警们一刻也没有停止工作,大家分工协作,昼夜摸排,做了大量的工作。民警们在调查走访的同时,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向四周辐射,调取了海量的监控,赶回中队后,昼夜查阅,希望能发现嫌疑车辆和嫌疑人的踪影,但是,依然一无所获!
就在陈某去世的噩耗传来的当天,天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张本标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了交管大队教导员李秀祥、副大队长韩松和刚刚上任第一天的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秦祖祥的汇报后,神情凝重的天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龙生要求专案组民警缜密侦查,尽快破案,将肇事逃逸者捉拿归案,给死者及其亲属和社会一个交代。
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秦祖祥、六中队副中队中陈成、民警杜阳阳等人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在继续调查走访的同时,寻找沿途居民家中的监控录像,希望能有新的发现。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事故地点的南侧,民警发现一户村民家里安装了监控摄像,但是,事故地点是监控的盲区,没能发现新的线索。“2017·11·07”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工作依然似雾里看花,一片迷蒙。
侦破过程虽然一波三折,但是,驱云拨雾觅真凶的民警们没有气馁,大家鼓足勇气,继续寻找,又在事发地点北边不远处的一户人家发现了监控探头,查阅监控录像后,发现在事故发生的期间,没有行人路过现场,但是,共有三辆车路过事故发生路段,第一辆是二轮电动车,驾驶员是个女子;第二辆是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坐人都是男子;第三辆为一辆白色SUV车。
经过视频追踪,发现第一辆电动车和第三辆SUV依然在另一处必经之路的监控里,但是,那辆二轮摩托车却暂时消失了,不过,两分多钟之后,那辆二轮摩托车又出现在监控里了!会不会是拿辆摩托车将陈某撞倒了呢?
有点儿兴奋的民警及时找到了那辆电动车和白色SUV,电动车驾驶员说,经过事故路段时,她没有发现有人被撞倒;白色的SUV驾驶员反映,路过事故现场的时候,发现那个女子倒在了地上。这就更加坚定了民警的猜测:二轮摩托车的肇事嫌疑最大!只要找到二轮摩托车的驾乘人,这起肇事逃逸案就会云开雾散见日出了!

【监控截图】
在公安监控里,事故承办民警陈成、杜阳阳很快就找到了二轮摩托车驾驶员的清楚照片,下一步,就是按图索骥,顺线追踪,尽快找到驾驶员和那个乘坐人。
与天长市的冶山镇南部毗邻的一个镇也叫冶山镇,属于江苏省南京市的六合区管辖。于是,天长民警带着视频截图的驾驶员照片,分别走访了天长市公安局的冶山派出所和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的金牛湖派出所、冶山派出所。经过六合分局冶山派出所民警的辨认,那辆二轮摩托车的驾驶员就是六合区冶山镇的居民马某周!
在南京民警的带领下,天长民警找到马某周的家,一眼就认出了马某周驾驶的那辆二轮摩托车!但是,马某周不在家。民警与马某周的家属进行了沟通,宣传了法律,晓以利害,希望他们配合警方的工作,规劝马某周尽快悬崖勒马,主动向警方自首,争取从宽处罚。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马某周终于幡然醒悟,11月12日18时,在亲戚的陪同下,马某周赶到了天长市公安局交警六中队,向警方自首,并且坦白交代了肇事逃逸的过程。

【肇事摩托车】
2017年11月7日晚上,马某周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带着好朋友杜某勇,一起去天长市的高峰水库钓鱼。由南向北行驶的途中,将突然从路边冲出来的妇女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看着倒在血泊中痛苦呻吟的被撞妇女,乘坐人杜某永没有建议六神无主的马某周拨打120和110,而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对马某周说:“被撞的女子我认识,是个精神病人。正好没有人看到,附近也没有监控。不要管她,我们还是一走了之吧!”。
随后,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将撞过人的摩托车修好后,不能原路返回,先逃离现场,再继续向北行驶。途中,马某周因为害怕,觉得身体不舒服,双手颤抖,无法扶稳摩托车的把手,不能再骑摩托车了。杜某永自告奋勇,驾驶摩托车,带着马某周,继续逃跑。到了天长市的塔山福利院附近后,绕上了小道回家。行驶到天长市郑集镇的鲍桥村路段时,两人又合计,回家太早了,既会引起家人的怀疑,也会让邻居们起疑心,既然到安徽来钓鱼的,那么,不带点鱼回家怎么能行呢?!于是,两人在鲍桥找了一个野塘,打堂抛钩,钓起了鱼,一直钓到了夜里23时许,有了些许收获之后,由情绪已经稳定的马某周驾驶摩托车,带着杜某永,从乡村小路上回到了江苏的家中。
11月18日上午,天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秦祖祥介绍说,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马某周交代了杜某永与他交谈的内容,民警立即电话联系上了杜某永,杜某永知道罪责难逃,于11月13日11时许来到天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自首,供述的所有的事情。
【嫌犯马某周被刑事拘留】
秦祖祥说,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5 条第2款和第 7 条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 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因此,犯罪嫌疑人马某周被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杜某永因为指使、帮助马某周逃逸,也成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下一步,可能与犯罪嫌疑人马某周一样,不仅要共同面对民事赔偿,还要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
听完民警的解释后,捶胸顿足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周和犯罪嫌疑人杜某永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可是,悔恨有用吗?流泪能换回死者陈某的生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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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长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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