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滁州市环境保护局招聘
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专业、技能等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7日—2017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在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市环保局二楼办公室; 此次招聘不收取考试、体检等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550-2178901、3064086 (报名期间使用)
聘用
1、滁州市环境保护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实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不能够继续胜任工作的;
(3)严重违反单位管理制度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3、工资待遇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规范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借)用人员管理的意见》(滁人社发〔2017〕124号)执行,并按规定给予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辅助性岗位月薪不低于3000元(含“五险一金”),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低于4000元(含“五险一金”)。
猜你喜欢
【速看】农业户口将取消 , 这4件事安徽人千万尽早办! 越晚越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