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滁州
有很多固定的摆摊市场和街边
但是摊位有限而且还要收费
很多流动摊贩很难拿到摊位
到市里卖要东躲西藏又害怕罚款
不过
好日子马上要来了!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里明确规定:
以下情况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1.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且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届时,施行14年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将废止。
近年说到摆摊问题不得不提的是曾经频频上报纸、新闻、电视的农产品,这些所谓的天价菜让种植农户对种植业产生了一些信心,可随之而来的...各类农产品大面积烂在地里,各种滞销,无处销售等问题,刚建立起的信心又让许多农户苦恼起来。

状况不止是盲目跟风、供大于求,一些农户辛苦种植出来的农产品,找不到地方销售变卖,辛苦一季的农产品总不能白白扔了,进城摆摊路边摆摊是最好的选择。

对于进城摆摊可谓是双赢的局面,这些摆摊的农产品,去掉了二道贩甚至三道贩中间额外的开支,相较超市和农产品市场的价格更便宜,最关键的是新鲜。

近年来建设文明城市,摆摊者担心的是城市管理者让不让摆?是否违反了城市环境等方面的规定?
国家对此类问题越来越重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明确不属无证无照经营情形,避免“单打独斗”,增加违规成本,严惩滥用职权……新《办法》变化不少。快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这样看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主要调整了无证无照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继而体现了政府对基层百姓“谋生性营业”的宽容、对无照经营行为实行处罚有度的理念,同时也推进了政府协同监管服务。

别人无证无照经营和我有关系吗?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
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

“减轻处罚尺度,三挡并一档”什么意思?
新《办法》对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有《取缔办法》中不区分无照无证根据情节分为2万、20万、50万三个档次,统一修改为1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