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确定机制指导意见》,作为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政策依据。人社部工伤保险司负责人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有哪些重要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共有13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3项待遇,《条例》已规定了计发标准。
2、工伤医疗、辅助器具配置、工伤康复和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期间交通食宿费4项待遇,根据《条例》和相关目录、标准据实支付。对此,《指导意见》做了强调和重申。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项待遇,《条例》授权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标准。《指导意见》提出了原则要求,即综合考虑工伤职工伤残程度、伤病类别、年龄等因素,并注重引导和促进工伤职工稳定就业。
4、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3项长期待遇,《条例》规定了计发标准,同时授权地方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实践中由于尚未建立科学规范的调整机制,各地做法不一,规范性、稳定性较差。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条例》规定具体标准由地方确定,实践中同样存在差距过大的问题。
其中,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及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是《指导意见》规范调整的重点。

重点待遇项目的调整和确定办法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
《条例》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统筹地区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的变化情况是待遇调整的重要参考因素,如何确定其不同的权重,我们考虑应主要依据待遇项目的功能定位。
伤残津贴是对因工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资收入损失的合理补偿,其调整应以上年度省(区、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为基数,调整变量侧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因素。

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的合理保障,其调整应以上年度省(区、市)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为基数,调整变量侧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因素。同时,还要考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以及其它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的影响,综合确定调整额度。


生活护理费的调整
《条例》规定,生活护理费根据不同等级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发放。其调整也相对简单,按照上年度省(区、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同步调整,职工平均工资下降时不调整。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确定
为解决各地住院伙食补助费差异较大问题,将其控制在合理区间,参考居民恩格尔系数(2016年全国为30.1%),《指导意见》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省(区、市)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的40%。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周期是多久?

目前,伤残津贴等待遇多数地区一年一调,有的二年一调。结合各地情况,并考虑调整机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指导意见》规定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待遇调整对工伤保险基金会
有怎样的影响?

我们请研究机构对基金支出的影响进行评估后认为,调整方案设计较为科学,总体不会降低工伤职工的待遇,不会造成基金支出的大幅波动,不构成基金支出风险,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人社部等四部门印发
《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规范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和管理,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安监总局联合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就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工伤预防费能用于哪些方面?,如何确定工伤预防项目?小编为大家划重点!
工伤预防费用于哪些方面?
《办法》规定,工伤预防费用于: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和培训。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能力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原则上不得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3%。
因工伤预防工作需要,经省级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比例。
如何使用工伤预防费?
工伤预防费使用实行预算管理。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工伤预防工作需要,将工伤预防费列入下一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如何确定工伤预防项目?
《办法》提出,由统筹地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卫生计生、安监等部门以及本辖区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共同确定每年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由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在确定的重点领域内提出拟实施的项目,再由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下一年度安排实施的项目。
纳入年度计划的工伤预防实施项目,原则上由提出项目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项目,可由人社、卫生计生、安监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从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择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推动组织项目实施。
《办法》还对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社会组织应具备的条件、项目的验收评估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内容作出规定。
本文来源:51工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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