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几天
一则共享房子的视屏刷爆了朋友圈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参照(或略低于)同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购房人与政府、住房协会或其它社会非盈利机构按出资份额共同享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对于支付能力有限的购房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住房的部分产权,实现稳定居住;而后,随着收入的提高、财富的积累,购房人可逐步增购产权,直至最终完全占有产权。当然,在购房人未取得住房的全部产权之前,房子仍处于个人与政府、住房协会或其它社会非盈利机构共有的状态。
当然这个政策的到底何时施行
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了
小伙伴们还得耐心等待

不过8月22日下午
合肥出台了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文件过长
不想看文件的
小编大致把要点给大家摘录一下
1、组建市区两级国有租赁公司,政府直接介入房地产住宅市场供应。
2、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房屋租赁业务,在新建商品房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卖房市场可能转向租房市场。
3、土地出让中明确配建比例,配建房屋由国有租赁经营公司或开发企业租赁运营。土地出让中提出租赁用房配比。
4、连续足额缴纳3个月公积金,夫妻双方在本地无房租房居住的,可使用公积金缴纳房租。明确公积金可用于租房,缴纳时间要求仅为3个月。
5、明确租房人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等方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租售同权的具体体现,租房和买房享有同等公共资源服务。

人民日报海外版说到: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的背景下,中国楼市调控政策不会反反复复、虎头蛇尾,而是将真正确保房屋回归居住属性,并为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创造环境。
目前合肥已经纳入住房租赁试点
滁州离这步路还会有多远呢?
滁州小伙伴们期待这样的政策么?
你对此又有怎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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