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辅助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表》。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为“198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8月27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550-6735941(报名期间使用)。
3、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
聘后待遇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年薪4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年薪4.5万元。
2、年薪分为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工资占70%,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年终一次性发放。
3、拟招聘的辅助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负责辅助人员的使用、考核及管理。合同期满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4、合同期内工资和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时将经费划拨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工资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凤阳县2017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辅助人员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凤阳县2017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县法院书记员、司法警察岗位身体条件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无纹身;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70M,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60M,体重不低于45千克;双眼裸视4.8以上);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为“198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加分条件:
县法院书记员岗位:具有国家认可的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加3分。
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8月27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550-6735941(报名期间使用)。
3、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
聘后待遇
1、拟招聘的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负责招聘人员的使用、考核及管理。合同期满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2、被聘用人员工资按现行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予以保障,第一年1500元/月,第二年1600元/月,第三年1700元/月。合同期内工资和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时将经费划拨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工资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明光市明南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其中:明南街道人口和计生办公室微机公益性岗位1名、农经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工勤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农经站工作人员(岗位A)、明南街道人口和计生办公室微机员(岗位B)、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岗位C)、工勤人员(岗位D)。
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为毕业24个月内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4.户籍在明光市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年龄30周岁以下。
5.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基本条件,属于就业援助对象。
6.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或低保户子女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学历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年龄最大不超过45周岁。
7.岗位ABC应符合上述1、2、3、4、5项条件,其中岗位A应具备会计专业;岗位D应符合上述1、2、5、6项条件,可为距退休不足5年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招聘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8月21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明南街道组织室
咨询电话:13955088552,联系人:费殿莉。
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内,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工资为2200元/月(含岗位补贴和五险个人缴费部分)。具体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参照明人社发〔2014〕228号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