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倡导、传递文明交通理念,营造文明礼让的和谐交通氛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礼让行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2、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款20-200元、驾驶证记3分。

1、通过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拍摄取证,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网络;
2、执勤民警利用执法记录仪或摄像机等设备移动拍摄取证,当场处罚。

整治期间,敬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配合,并相互转告。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尊重行人过街优先权,养成文明驾驶习惯,行人文明过马路,通过灯控路口时遵守信号灯通行规定快速通过斑马线,不逗留嬉戏、乱穿行,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对被查处的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辆,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市作风办、市文明办,并在市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予以曝光。
天长市公安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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