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全省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224号)精神,切实防范社会保险经办领域各种潜在风险,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全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社会保险风险管理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县级经办机构为主要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经办机构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监督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专项行动为期两年,按照动员部署、各地自查、检查评估、整改落实、迎接检查等阶段分步骤进行,力争到2018年,全市所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达到风险管理基本要求,进一步夯实风险管理基础,健全风险管理各项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推动我市经办风险管理工作常态化、机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