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养老体系,根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实际,制定《“十三五”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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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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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指 标 |
完成情况 |
预期 目标 |
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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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857.8 |
800.0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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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396.6 |
3300.0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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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比例(%) |
94.1 |
80.0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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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年均增长率(%) |
12.0 |
7.0 |
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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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平均标准年均增长率(%) |
15.0 |
10.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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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6925.7 |
6800.0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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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
36.7 |
40.0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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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老年法律援助覆盖面(%) |
99.7 |
75.0 |
133 |
|
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 |
100.0 |
1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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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协会城乡社区创建率(%) |
83.0 |
87.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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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教育参与率(%) |
3.5 |
5.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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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志愿者占比(%) |
11.0 |
10.0 |
110 |
到2020年,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养老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全省老年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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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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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指 标 |
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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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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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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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 |
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的乡镇比例 |
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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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 |
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的农村社区比例 |
8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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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 |
3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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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敬老院床位利用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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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
3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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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比例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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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支持 |
老年人健康素养 |
提升至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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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 |
3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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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力争达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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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的乡镇(街道)比例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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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环境 |
符合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的城市社区比例 |
6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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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的农村社区比例 |
4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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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教育 |
建立老年大学的县(市、区)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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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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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远程教育老年学习网点的乡镇(街道)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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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老年学习点的行政村(居委会)比例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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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
2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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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参与 |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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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率 |
6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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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保障 |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
50%以上 |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银龄安康行动
规范“银龄安康行动”各项程序,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动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统保工作,逐步实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省覆盖,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抗风险能力。
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工程
完善高龄津贴制度。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高龄津贴,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完善特困供养人员中的老年人基本生活和照料保障。对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老年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确定照料护理标准。
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利用各类社会养老资源,推动建立跨地区养老服务协作机制,鼓励城市支援农村、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推进全省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
居家社区养老信息服务工程
统筹整合利用和依托现有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以失能、独居、空巢老年人为重点,整合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机制,方便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向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日间照料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覆盖本区域的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
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智能终端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信息系统、APP应用、微信公众号等,重点拓展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等功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咨询、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申请政府补贴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鼓励运用可穿戴设备等移动信息采集终端,实现老年健康状态信息的动态监测,将老年慢性病健康管理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智慧健康养老平台。“十三五”期间在3个城市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医养结合示范工程
建立家庭医生制度,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到2020年,力争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上门巡诊、社区和居家护理等服务,到2020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力争达到80%。
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的比例不低于30%。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必须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15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鼓励设医务室或护理站。
深入开展医养结合发展示范区(机构)建设试点。“十三五”期间,全省建立6个省级医养结合综合示范区、20个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园区)、100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300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
养老服务品牌和产业集群建设工程
重点开发老年人专用智能产品、可穿戴设备、变携式医疗设备、老年人照护康复产品。选择若干地区,建设老年用品产品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养老服务标准制定中心。
依托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合肥—芜湖—蚌埠”基地式、园区式、集聚式养老服务设施示范带,中心带动、辐射全省;加大安庆市、马鞍山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力度,带动沿江地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支持皖东、皖西外向型养老产业发展,打造区域性养老产业集聚区;结合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重点打造养老社区、旅居式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支持皖北地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统筹。
到2020年,全省建成10个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基地)、50家骨干企业(机构)。培育市场竞争力强、企业成长性好的养老企业上市。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程
着力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布局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在城市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环境。
开展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示范行动。完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评价标准体系,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示范行动,继续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到2020年,6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40%以上农村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能够在社区得到满足。
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提升计划
改善现有老年大学的办学条件,提升其教学场所和设施的现代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其社会服务能力。到2020年,省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市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0平方米,县(市、区)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0平方米。推进老年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社区老年人学习场所,做到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计划、有教学;建设好村(居委会)老年社区学习点,做到有场所、有教学。探索“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的结合,推出一批创新老年教育办学模式的典型。编辑出版有时代特色、科学内涵、文化品位,适应社会需要的老年教育系列教材。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支撑全省老年教育发展的学习资源库。
银龄志愿行动
继续组织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方面的老年专业人才参加援助困难地区的志愿行动。不断创新援助方式,从城市间援助到城乡互助、从知识技能支持到资金项目帮助、从有形援助到网络援助,不断扩大影响力。
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工程
强化村(居)两委对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的组织领导责任,健全协会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改善基层老年协会活动设施和条件,加强基层老年协会骨干培训和活动辅导,鼓励专业人士在基层老年协会能力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党建工作,依法组织老年人参与城乡社区建设和管理,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节家庭纠纷、养老互助等事务。组织开展为老服务和老年互助活动,提供帮扶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力求做到活动常态化、管理制度化和建设规范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制定年度计划,力争2018年底前35%以上、“十三五”末60%以上的基层老年协会符合规范化建设标准。
全省老龄基本信息库建设工程
完善老年人基本信息,建成覆盖城乡、精准到每一位老年人的全省老龄基本信息库。充实老年优待证管理、高龄津贴发放、老年维权、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老年人才、老年教育、老年文体活动等内容,整合涉及老年人的保障、服务、信用、财产等基础信息,实现各类信息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以全省老龄基本信息库为依托,加强涉老数据、信息的汇集整合和发掘运用,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可信统计分析决策机制。建立完善全省老龄基础数据年度发布制度。
人才培训工程
将养老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在全省遴选10所院校,通过政企合作、院企合作等模式,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在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科技助老等重点领域,培养、引进高级管理、运营等复合型人才,符合条件的享受人才引进政策,示范带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培训中级管理人员、护理师资人员和中级社工师。培训养老护理员、居家养老从业人员。
培养选拔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中的优秀护理员,提供居住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鼓励城乡就业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创业扶持,纳入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给予补贴。
举办老龄知识业务培训班,对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的人员定期开展老龄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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