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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力度,切实减轻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市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今年的“金秋助学”,规划了四大“助学计划”
1、对今年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进行助学帮扶,帮助他们顺利入学。
2、对今年考取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引导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树立正确的升学观择业观,立志成为“金牌蓝领”,助推技工强市建设。
3、实施工会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圆梦计划”,资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就读品学兼优(指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院系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
4、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子女在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适当的助学帮扶;市总将继续对子女在读高中等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市直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帮扶。
这些人都是“金秋助学”的重点帮扶目标哦
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符合助学帮扶内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申请资助: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88元(含)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温馨提示:
(1)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单亲困难女职工(农民工)家庭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优先帮扶。
(2)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帮扶范围。
需要申报“金秋助学”的职工朋友,请注意这些讯息

一、申报时间
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时间:2017年8月至9月。
市直各主管局工会及直属基层工会于8月15日前将首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8月31日前将第二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同时将汇总表发至邮箱:czghfb@163.com 。
各县(市、区)总工会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安排。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帮扶申请表要填写完整(申请人本人要签字;基层工会主席和主管局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2、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申请人承担父母主要赡养责任的由单位工会、社区(村委会)或街道(乡镇)出具赡养证明;
3、入学通知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复印件;
4、申报“圆梦计划”的,要填报滁州市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近期收入证明(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凭证)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还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以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8、困难农民工家庭建档,需附农村户籍材料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具体资助标准,依据省总有关规定和调查核实情况,由各地主席办公(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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